已解决问题 - 浏览64次
下一个已解决问题年初我买了一辆电动车,现在深圳不让电动车上路了,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年初我买了一辆电动车(女式摩托车样式的,时速22公里,自重40公斤,可以脚踏人力骑行),现在深圳不准许电动车上路,见到电动车就扣车拖走,然后就是罚款、交拖车费、停车费,这个过程中把车给你弄坏了,还得自己去修。因为有利可图,那些执法的人很粗暴、很野蛮阿,令人气愤!
为什么这种电动车像自行车一样可以生产、可以销售、可以购买却不准许上路?政府的这种命令是否需要经过老百姓的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财产权利如何体现?
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6-13 06:51:41选出
深圳的做法是违法的,已经侵犯了人们的权利。
前段时间,网上还有很多类似的讨论。
但目前,有的电动车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来就是电动车的,但现在和摩托车差不多了,速度也上去了,外观式样、功能也基本类似了,有的就几乎看不出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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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当官的说了箕,他们有的是钱个个都有车、如果你老百姓个个都开电动车出来那他们的车还能走呀?老兄买台小车吧!
其他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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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值得同情,不过,一个办法,先放在家里吧,等风声过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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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仅是深圳,全国都这样啊,那里都不让电力车骑,国家也真是的,让生产,不让骑,这算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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