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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读书童

不结婚,房产我是副业主,法律受保护吗??

我与我男友,属于丁克一族!同居不结婚的那种!我男友在深圳购买了一套房,首期与银行贷款,都是他出的!我没出一分钱!但,最近,我男友要在房产上加我的名字进去,不要我出贷款钱!!!请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认可这房属于我吗????是不是业主,随时都可以取消副业主的资格???如果,我出代贷款钱的话,银行帐号不是我的,法律认不认可了???谢谢!!!!是不是也要去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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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读书童

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6-06 22:02:17选出

我学过不少法律知识,也许可以帮助你:
  首先,法律上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在有效机关登记为准的,也就是说只要房产证上有你和他两个人的名字,那你和他就对房产是共同所有的;一旦你的名字写上去了,任何人对不能自由再把你的名字拿下,因为你对房产的共有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财产所有权,非经法律程序,任何人无权剥夺;你出钱换贷最好用自己的帐户,因为一旦出现纠纷,这可以作为有利的证据,再者,你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将来一旦不幸分手,你们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就是共同所有,如果谁也不能证明自己对房产的产权,那么将平分,如果可以证明产权的分额,就会按分额分割;至于公证,如果他的意思是把房产的部分产权无偿赠予你,你最好采用公证方式,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不能撤销.
  最后补充几句:最好办理合法婚姻手续,那样有保证些.另外,在同居之前你们的个人所有财产,最好能有证据或相对客观的证人证明其在同居前的所有权,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同居存在期间的财产是共有的,而同居前个人已有的财产都是个人的.
  本人水平有限,献丑.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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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1)

  • 辛巴达辛巴达

    伴读书童

    你没出钱就能拥有产权,表示祝贺.

    <FONT color=#0556A3>参考文献:</FONT>025-51760553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随园大厦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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