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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已解决问题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4-10 08:32:00选出
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婚姻关系受胎,无配偶的男女间所生的子女。在旧社会,非婚生子
女的社会地位低下,倍受歧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逐渐发生了变化。近年来,
各国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了规定。表现在:摒弃了私生子等歧视性称呼,统称非
婚生子女;绝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地位。只有少数
国家非婚生子女的地位低于婚生子女,如继承遗产的份额要低于婚生子女。我国历来注意
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
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负担子女
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我国继承法第十条在规定了
子女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同时,又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
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就充分保障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是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的法律制度。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
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生父在子女出生后结婚,使子女因父母结婚而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法
律制度。非婚生子女准正后,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是指非婚生
子女不能准正时,即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因有配偶不能结婚或双方能结婚而不愿结婚时,确
认子女生父或生父认领子女的一种法律制度。认领有两种形式:一是自愿认领,也称任意
认领,即生父自愿承认该非婚生子女是自己的子女,愿意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自愿认
领一般须经生母的同意,方为有效。二是强制认领,即生父不自愿认领时,子女、生母或
其他请求权人,可通过诉讼程序强制确认子女的生父,使其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申请
强制认领时,请求权人须负举证的责任。如须提供生母在受胎期内与该被强制认领人有同
居的事实和证据;或提供该被强制认领人曾承认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信件或其他证据等。
必要时可申请亲子鉴定。上述证据经法院确认作出判决后,该被强制认领人即为子女的生
父,应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其他回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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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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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来要求他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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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要求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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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如果他不去做鉴定就起诉他
参考资料
http://www.9ask.cn/souask/ask.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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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是这样的:
1、按照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从举证责任来看,该孩子是否为“他”的孩子在无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只能进行亲子鉴定,那么在其无正当理由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时,他将承担不利于他的法律后果。
综上述:在男方不去做亲子鉴定情况时,如女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抚养费的主张,将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
可以,生了就要养,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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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
222.90.198.*
起诉,若证据确凿,法院会强制做亲子鉴定,若拒绝做亲子鉴定,则判孩子为此人所生.
参考资料
www.dnala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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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告他,法院会帮助你
参考资料
www.job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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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
222.90.198.*
男方拒做亲子鉴定女方如何要抚养费?
(http://www.gznet.com/news/ 2008-03-28 更新时间:09:03)
整理:第四军医大学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第四军医大学DNA分型中心)
http://www.dnalab.cn
读者黄女士:我与一男子未婚同居,去年生下一个女儿,后他弃我母女而去,我要求他给付孩子抚养费,他竟说女儿不一定是他的,我说那就做亲子鉴定,他一直不肯。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你其实无须担心,你可以先到法院起诉,再申请法官要求对方做亲子鉴定,如果他再拒绝的话,法院会判女儿就是他生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该名男子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要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就此案来说,如果男子拒绝做亲子鉴定,又不说明任何理由,就是没有证据证明“孩子不是他的”这一主张,法院可以据此判定孩子是他的,并判令他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020-34323197 开通时间:15:00~16:00)参考资料
http://www.dnalab.cn/Showjd.asp?id=178

Abby

xj7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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