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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已解决问题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1-28 10:12:05选出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三包产品范围
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l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新三包规定申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定和调整。国家将根据消费水平的提高,采用《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的形式,逐批公布三包产品适用范围。
3.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4.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三包责任范围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责任时间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 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l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http://baike.baidu.com/view/205503.html
产品召回是指生产商将已经送到批发商、零售商或最终用户手上的产品收回。产品召回的典型原因是所售出的产品被发现存在缺陷。
产品召回制度和一般的三包产品退换货是两个概念。三包产品退货换货是针对个体消费者,而且不能说明产品本身有任何问题;而产品召回制度则是针对厂家原因造成的批量性问题而出现的处理办法。其中,对于质量缺陷的认定和厂家责任的认定是最关键的核心。
在发达国家,产品召回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愿认证,强制召回”,一种是“强制认证,自愿召回”。目前,中国还没有全面实行产品强制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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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召回标准
产品召回标准即确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问题。缺陷是产品被召回的基础。
《关于人身伤亡的产品责任的欧洲公约》认为,“考虑了包括介绍产品在内的所有情况后,若产品未给人们提供有权期待的安全”则该产品存在缺陷。
英国的1978年《消费者保护法》认为,“如果产品的安全性没有达到人们通常有权期望的程度,那么产品就存在着缺陷。”(
美国的《统一产品责任法》认为:“如果并且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证明产品存在缺陷:(1)产品制造上存在不合理的不安全性;(2)产品设计上存在不合理的不安全性;(3)未给予适当警告或指示,致使产品存在不合理的不安全性;(4)产品不符合产品销售者的明示担保,致使产品存在不合理的不安全性。”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http://baike.baidu.com/view/1050914.html


水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