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最大的生活服务网站![登录][注册]
有问题先搜索一下: 高级搜索

已解决问题 - 浏览3053次

下一个已解决问题
潘安:吾知点解~潘安:吾知点解~

伴读书童

急急急 卖房手续问题

我现在有一套120平方住房要出售,我也不知道自己的住是什么性质的,就是一般的在街上买的六楼的房子,现在卖出去要什么手续,要去哪些部门`` 请详解,谢谢~~~

还可输入300个字

请输入上图中的验证码,字母不区分大小写。

獨龗妳獨龗妳

解元

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7-08-04 12:52:10选出

应提交手续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土地使用权证》
3、签定〈房屋买卖契约〉(需所有共有权人签字)
4、提供所有权人、共有权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或户口证明
买卖双方应交税费如下:
房地产转移登记税费,其计税基数、计征对象、税(费)率、征收部门如下表: 销售营业税 实际销售金额全额或实际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价的差价 转让方 5 % 登记部门代征
2 城市建设维护税 营业税 转让方 1 % 登记部门代征
3 印花税 实际销售金额 转让方 0.05 % 登记部门代征
受让方 0.05 %
4 个人(单位)所得税 实际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价的差价 转让方 个人 20 % 由登记部门代征
单位 15% 由税务部门征收
5 契税 实际销售金额 受让方 1.5 %或 [PARA]3 % 登记部门代收
6 登记费 受让方 个人 50 元 [PARA] 单位 80 元 登记部门收取
7 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 转让方 每平方米 3 元 登记部门收取
受让方 每平方米 3 元
8 《房地产证》贴花 受让方 5 元 登记部门代收
房地产三级转移登记计税说明如下:

(1)个人购买住房(包括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2年内转手交易的,按实际销售金额全额的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2)个人购买住房两年内销售的,全额计征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两年后销售的,销售价等于或低于原价,未产生营业税的,不需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两年后销售,销售价高于原登记价的,提交税务部门免税证明后免征营业税,否则差额计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宅两年后销售,售价高于原价的,差额计征营业税;

(3)个人购房的起始日期以《房地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日期为准,其中安居房与二级转移登记的起始日期以买卖合同记载的日期为准;继承或离婚分割而来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计算其购房时间以上一手房地产买卖合同记载的时间为准;三级转移登记的起止时间,以申请登记的日期为准;

(4)我市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5)契税按现行的标准予以收取。除土地、别墅、高级度假村按3%税率计征以外,其他均按1.5%计征,如有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6)直系亲属或配偶之间房地产赠与,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房地产赠与,视同一般房地产买卖计征税费;接受由个人赠与的非购置不动产再销售的,全额计征营业税;

(7)房地产继承或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的,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个人所得税、契税;

(8)个人出售其购买并居住超过5年的安居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9)法院强制执行涉及有多次转移行为而未经登记的,就最后两次转移行为按规定征收税费。

(10)法院强制执行,未办理第一手房地产证的,未提交税务部门免税证明的,全额计征营业税。

(11)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为每平方米6元,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0 0

还可输入300个字

请输入上图中的验证码,字母不区分大小写。

其他回答(1)

  • yunkeyunke

    学士

    办理房地产转让,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转让合同,并持下列证件到房地产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证;
    2、当事人身份证件,当事人是法人的须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该出示有效的委托证明文件;
    3、房地产转让合同;
    4、房屋所有权证记载该房屋系两人或两人以上共有的,须提交书面共有人同意书;
    5、赠与、继承、涉外的房地产转让须提交有公证部门出示的公证书;6、卖方契证;
    7、房地产交易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还可输入300个字

    请输入上图中的验证码,字母不区分大小写。

返回知识堂首页>>

房地产最新知识贡献

更多

生活画报

更多

1
关于雅虎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壹推广服务 | 网站联盟 [更多]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