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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贤

烟花“禁放”为何陷入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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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横天下剑横天下

圣贤

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6-10-25 08:14:54选出

据报道,今年除夕夜,北京市出动13万公安、安监、工商、治安积极分子,夜查“禁放”,对有违“禁放”令者予以处罚。但市民们“顶风作案”现象比往年更甚,他们并不感谢市政府今年允许在五环路以外燃放烟花爆竹的放宽限制政策,而在禁区的五环、四环内,甚至在各市区遍地开花;不仅在年三十晚放,而且在七天春节假期几乎每晚都放,有两三天几乎彻夜都能听到鞭炮声响彻云天。政府一次出动13万人查禁,不可谓不重视;这十几万人连年夜饭都不能与家人一起吃,不可谓不尽职。但市民们为什么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为什么不把市法规当回事?这是“禁放”在今年遇到的尴尬之一。

尴尬之二,是全国近300个实施“禁放”令的城市,已有100多个解禁。如南京、济南等有影响的城市,今年都“依法”取消了禁令。北京是全国最早颁布实施“禁放”令的城市。既然在实施禁令方面是“率先垂范”者,当然在解禁方面不便迈得步子太大太快,今年只开了一个“小口子”——五环以外可以放。这等于说,城市郊区才可以放。市民对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放宽限制并不满足,节日几天遍地开花似地放鞭炮,就是对这种放宽政策的回应。

尴尬之三,是今年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讨论、评论“禁放”和“开放”的报道和言论明显多了起来,既有百姓的看法,也有些社会学和民俗学的专家们的看法,他们在大谈要发扬传统“年味”的同时,对“禁放”令持批评和否定的倾向十分明显。

“禁放”令何以陷入如此“欲废不甘,欲禁不能”的尴尬境地呢?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想当年,即1993年北京市实行《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时,宣传得何等振振有词。记得主要的理由是:一是不安全,每年都有些人,特别是孩子因放鞭炮被炸伤甚至致残;二是容易酿成火灾,造成公家或私人财产受损失;三是造成空气污染、噪音污染,不利于环境和健康。应该说,这些理由都是实实在在的。也有一部分市民,特别是受害者及其家属,支持政府制定法规禁放烟花爆竹。可以说,政府和立法机关制定和执行“禁放”法规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也有一定的民意基础。正因为如此,北京之后,全国有差不多300个城市纷纷效仿。

但问题至少有三个:

一、支持的民意基础脆弱。北京在决定实施“禁放”令时,绝大部分市民就持强烈的抵触和抵制情绪,事实上真正支持者只占少数,但这少数的声音却在舆论上得到了最充分的反映,而多数人的不同声音却被抑制着。最近报道,1998年石家庄市在1739 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调查,有82。6%的人反对“禁放”,这个比例基本上反映了主流民意。但由于没有充分听取和尊重主流民意,“禁放”令从实施那天起,就不断受到多数市民的挑战,要求恢复放烟花爆竹的声音一年比一年强烈。

二、对几千年来一直沿袭、涉及亿万人民感情的习俗的意义,认识不深刻,处理得简单、急躁。“爆竹声中一岁除”,放鞭炮烟花,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辞旧迎新的象征,代表着人们在新的一年奋发图强的精神,寄托着对未来的憧憬,它那么深入人心,参与的群众那么广泛,能那么使人兴奋激动,能那么有效地增添喜庆气氛,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没有任何一种东西能够取代它。对这样一个民族传统习俗,老百姓看得很重,但我们有些主张禁止者却把它看得很淡,甚至认为属于“四旧”,是“陋习”,应该革除。表现在制定“禁令”时,没有全面、反复征求意见,自以为为了群众好的事情理所当然会得到群众无条件的支持。

这是一个教训。凡是涉及千千万万人习惯、风俗、嗜好等问题,在制定法规时一定要小心,不要轻言“禁止”、“不准”。譬如吸烟、饮酒明明对健康有害,但政府能够以关心人民健康为名立法禁止吗?如果那样做,就是好心办蠢事。有些事情只能通过加强管理,加强教育引导,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

三、夸大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以偏概全,因噎废食。燃放烟花爆竹,确实会带来上面提到的那些问题,但那毕竟是局部的问题、枝节问题,不能为避免这些问题而以牺牲具有极高文化价值的传统为代价。况且,这些枝节问题,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和教育,减少到最低限度。南京今年解禁,由于加强了管理,不是没有发生一起事故吗?如果问题真的那么严重,为什么新加坡在禁止放烟花爆竹34年后又予以恢复?为什么西方的纽约在禁止了一段后又予以解禁?为什么芝加哥在密西根湖畔每个星期都定时放一次烟花?

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中有许多都是有深刻内涵和极高文化价值的,如祭祖活动。我们不应该一概斥之为封建迷信。我们应该积极发掘和利用,使之在继承传统美德、增强民族凝聚力和社会亲和力方面发挥作用。

一般来说,法规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但就“禁放”这一法规来说,既然阻力那么大,实际又禁不了,那些尚未解禁的城市倒不如顺应大多数民意,及早废止或作大幅修改,否则将不利于维护政府和立法机构的威信以及法规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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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客

    过客

    122.5.36.*

    都什么时候了还放烟花?百害而无一利的道理都不知道吗?难道那些人买烟花的钱是白来的吗?有钱没地方烧就给灾区捐点爱心吧。愚昧的烟花迷们,该清醒了!!!

  • 过客

    过客

    60.17.16.*

    缠足(纏足)也曾是传统文化,还要恢复吗?
    在大约一千年之前,缠足是中国在年轻女性中实行的一种习俗。此项风俗始于十世纪,终于二十世纪早期。中国人的缠足文化是指,大约在女孩儿六岁或是更早时,将她们的脚用布条缠紧,这样做她们的脚就不会按照正常情况长大:然后,为了重新塑型,他们将脚打碎变得严重畸形。一般缠足的脚不会超过4—6英寸(约10——15厘米)。这就是如今一些上了年纪的中国女性残障(无行走能力)的重要原因。

  • 过客

    过客

    60.17.16.*

    应当提倡清洁绿色的春节,放鞭炮礼花严格禁止,其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今天沈阳有较大风,漫天的黄沙,很多就是放鞭炮礼花引起的!如此的脆弱环境,我们为什么还不珍惜呢?强烈呼吁政府采取措施禁止燃放!2008年正月初五!!

  • 过客

    过客

    60.17.16.*

    应当禁止,有的网友说放鞭炮如同清朝的小脚和辫子是很有道理的。炮、礼花放过,大风一起,漫天灰尘、纸屑,不亚于沙尘暴,还有对大气的污染和噪音!!

  • AllanAllan

    高级书童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有百害而无一利的陋习!!!应当坚决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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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

一休是聪明的,脑袋是光的,点子是多的,性格是善良的;小叶子是美丽的,脾气是温柔的,身世是平凡的,脸红是经常的。

其他回答(1)

  • 余沧海余沧海

    榜眼

    热闹中想寂寞,寂寞中又想热闹,这就是人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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