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 浏览618次
下一个已解决问题新劳动法的问题
各个地区都有最低工资标准啦,但是有没有包吃住的?新的劳动法有什么说法?
-
过客
72.14.234.*
在长沙地区普工的最低底薪是多少
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8-01-09 00:12:18选出
1,劳动合同法对此没有新的规定。
2,最低工资标准确实没有吃住。
参考法规: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吃住属于(三)项中的福利待遇,所以不包括.
http://ddweiquan.ncper.com
-
过客
117.40.44.*
为什么城镇的没找到工作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培训,农村的就不可以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3q
其他回答(1)
-
南京市市区最低工资根据所在地区不同分三类,
一类地区690元/小时,(各市区及江宁)
二类地区550元/小时,(溧水)
三类地区480元/小时,(六合,高淳,江浦)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蔡晓芳) 从本月开始,我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690元调整为750元。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调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高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一直以来我市不同区县执行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及江宁区为一类区,溧水县为二类区,高淳县、原六合县、原江浦县为三类区。而昨天公布的《通知》明确,
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类别由一、二、三类调整为一、二类,高淳县、原六合县、原江浦县由原执行三类区标准调整为执行二类区标准。明年原六合县、原江浦县区划调整期结束,也将过渡到执行一类区标准。
根据该《通知》,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690元/月调整为750元/月,适用范围为南京市市区(不含原六合县、原江浦县);二类区标准由原550元/月调整为620元/月,适用范围为溧水县、高淳县、原六合县、原江浦县。一类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5.8元/小时调整为6.3元/小时,二类区由原4.6元/小时调整为5.2元/小时。
据悉,劳动者的三项收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该三项为: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这三项收入、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调,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强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的查处力度。劳动者一旦发现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可拨打86590900或12333进行举报投诉。
参考资料:http://news.sina.com.cn/c/2006-10-14/073810233225s.shtml
zhong4792888


天罡北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