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6-10-17 21:48:26选出
看不看由你
■白天不看晚上看:了解入夜后房屋附近的噪音、照明、安全情况等。
■晴天不看雨天看:看房最好在雨天看,因为这是了解房屋承受能力的最好时机。再好的伪装也敌不过几天下雨,漏雨、渗水此时可一览无余。
■不看建材看格局:不要被漂亮的建材迷惑,房屋户型的好坏,有赖于格局设计得是否周全。
■不看地面看墙角:是否平整,有没有裂缝,有没有渗水,如果是刚贴上的新墙纸就要留意,可能是用来掩盖水迹的。墙角承受上下左右的力量很重要。
■不看装潢看做工:尤其是每个接角、窗沿、墙角、天花板等做工是否细致。
■不看窗帘看窗外:有的商品房给业主配好了漂亮的窗帘,但这时购房者要小心,因为这可能是开发商在掩盖通风和采光上的缺陷。
■不看电器看插座:有的开发商偷工减料,连电线和插座也不放过。购买住房前要仔细检查,否则将来会很麻烦。
■不看家具看空屋:有的商品房样板间摆上了家具,这时住户要意识到,家具往往是伪装,空屋才是真面目。
把好质量三关
据调查显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后难解决,是买房人最担心出现的问题之一。怎样帮助买房人去除这个困扰?买房人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在出现这个问题后,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新起点律师事务所王震律师提醒买房人,要避免房屋质量困扰,在买房过程中要注意把好“三关”。
一、签合同时,注意约定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办法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签合同时,因为此时看不到现房,往往忽视了房屋的质量。如果在入住时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由于在购房合同里没有约定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办法,那么对购房人来说是十分不利的。所以从签订合同的时候起,购房人就应该关注房屋质量。现在通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没有明确的约定入住时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而只是在第十六条约定了保修责任,这对购房人来说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所以在签订补充条款时要尽可能的约定该项内容。
购房人应和开发商约定:
①如果在交付房屋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延迟办理入住手续,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全部房价款,并支付利息。
②经房屋质监部门确认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样约定能够避免出现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无依据的情况。如果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修复后购房人可继续办理入住;如果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办理入住时,先仔细验收,后办理入住
购房人在办理入住时,要注意三点:
第一,应要求开发商提供该房产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且看所购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同时开发商还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书规定了保修的范围和时间,在出现质量问题时是要求开发商履行义务的书面凭证。
第二,购房人要先仔细验收房屋,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去办理入住手续。
第三,如果发现房屋有一般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或建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如果发现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购房者认为就是修复了也无法正常居住,就可直接找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依据新的司法解释,法院应当支持购房人的请求。
三、入住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注意分清责任,保留证据
购房人在装修完实际入住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注意两点:
第一,要确定该质量问题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装修部分的问题。如果是装修的问题,只能找装修公司维修并要求赔偿损失,在保修期内装修公司要是拒绝维修,购房人可起诉解决。提醒购房人一定要保管好当初的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书面凭证,否则其请求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第二,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按照规定,在保修期内,购房人首先向开发商提出要求维修,最好是书面提出,并让开发商予以确认,可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经合理期限后,如果开发商拒绝或拖延维修,购房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要保管好全部的票据和其他的书面凭据,在维修完后,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部的修复费用和因为修复而给自身造成的合理损失,例如因花时间修复而造成的误工费,因修复工作给他人或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医疗费或赔偿费等。如果开发商拒绝支付的话,购房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该质量问题经开发商多次维修仍不能有效解决,并且影响到购房人的正常居住,那么可认定为是严重质量问题,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装修的费用、房款的利息、损害的赔偿等。
此外,关于精装修房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基本可按上述的办法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时,要和开发商约定好装修的标准、样式和具体材料的规格和品牌,在办理入住时,要更仔细地查看房屋的每个部分,最好是找一些专业人员查看,因为房屋的许多地方都被装修掩盖了,不易发现问题,尤其是装修部分材料的使用和当初合同约定的是否一致,其质量是否合格;在入住以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不管是房屋本身还是装修部分,只要在保修期内,都可以找开发商解决。
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根据有关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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