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6-10-07 21:07:32选出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开庭到1948年11月宣判终结,共历时近两年零七个月。其间共开庭818次,法庭纪录4.8万余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419人,出示文件证据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规模超过了纽伦堡审判,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也是二次大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日本法西斯的种种罪行在审判中一步步被揭露。
东京审判的判决书宣布,确认日本有对中国进行侵略战争及对苏联、美国、英国与其他盟国进行类似战争之罪。认为“九一八”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日本是中日战争的侵略者。
判决书以最大的篇幅叙述了日本侵华战争的历史,在国际法的高度上确定了日本侵华的种种罪行。
判决书还指出,日本暴行的证据为数众多,不可能一一列举,法庭只能就确定大批屠杀并虐待战俘与和平居民的罪行及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其他战争犯罪的各种证据,作出一般的结论。1.对中国人民的屠杀:仅以“南京大屠杀”为例,被杀人数就达20万人以上,还不包括被日军焚烧的尸体、投入长江或用其他方法处置的人。日本法西斯奸淫烧杀,劫掠财物,无恶不作。2.对太平洋地区各国人民的屠杀:他们曾在马来亚的亚历山大医院、泰国的琼蓬角、荷属东印度的望涯群岛、苏门答腊的库达拉查、爪哇的加达尔巴士等100多个地方实施了大规模屠杀,其暴行骇人听闻。例如:日军将妇女强奸后,把汽油浇在她们头上点火焚烧。3.拷问和其他非人道待遇:日军在其铁蹄所及之处,对被拘禁的俘虏与和平居民实施了惨无人道的酷刑,包括烙刑、电刑、悬吊、坐钉板等。4.解剖活人和吃人肉:实施解剖活人暴行的不仅有日本军医,还有其他军人。如在菲律宾,日军抓住了一个年轻妇女,将她的乳房和子宫割去。1944年底,日本第十八军司令部曾发出命令,让部队吃盟军的尸体。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
德意日法西斯发动的战争给全人类带来深重灾难,为了惩处犯罪分子的滔天罪行,1943年10月,美国、英国、中国、荷兰、澳大利亚等国成立罪犯调查委员会,筹备战后审判。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在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规定:“我们盟国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犯,包括虐待俘虏的人在内,将处以法律的严厉制裁。”12月,在莫斯科举行的苏美英三国外长会议也决定,驻日盟军最高统帅必须贯彻《波茨坦公告》,严惩日本战犯。
1946年1月19日,驻日盟军统帅麦克阿瑟根据盟国最高委员会决定,正式颁布了关于在东京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特别宣言》,以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根据规定,该法庭有权审理及处罚那些犯有危害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罪和违反人道罪的远东战争罪犯。但事实上,东京审判的对象是甲级战犯(即主要的或首要的战争罪犯),次要战犯由各被侵略国分别设庭审理。1946年2月18日,麦克阿瑟正式任命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等法院院长韦勃爵士为首席法官,以及分别来自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菲律宾、加拿大、新西兰、印度10国的10名法官;同时任命了首席检察官和其他30名检察官。中国法官和检察官分别由梅汝趝和向哲浚出任。盟国开始是把70人定为甲级战犯,后认为案情过分庞大复杂,决定将这70人分两批或三批审理。东京审判的是第一批28名甲级战犯,因为其中3人或病死或发疯,所以实际只对25名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
对日本战犯的正义审判
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这天上午8时42分,一辆押送日本战犯的土黄色大型军用客车停在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大门前。8时50分,大客车的门开启。第一个走下车的人穿着一身战时日本“国服”———“国民服”,他是南次郎。第二人是眼眶深陷的广田弘毅。日本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第四个走下车来。东条英机走在队伍中间,他戴着黑框眼镜,脸上露出令人捉摸不透的笑容。眼睛眨个不停的前大藏大臣贺屋兴宣走在最后。他们走得很慢,相互间保持1米左右的距离。当贺屋兴宣走进法庭大门后,厚厚的玻璃门随即关闭。
上午11时17分,法庭执行官宣布开庭,庭内全体人员起立。在一片肃静中,11名法官身着黑色法衣威严地走入法庭,登上审判席。
尽管25名战犯罪恶滔天,但他们并不甘心认罪。开庭不久,辩护团便以审判权问题发难,有的辩护律师以“战争中杀人不应构成杀人罪”为由,为被告开脱。对此,检察官指出:这批战犯所指挥的军队,对世界各国的无数生灵造成了长期而深重的迫害,世界的和谐在这批战犯手中破灭。对如此天理不容的战犯,绝对不能够放纵。“审判的目的是在主持正义,而这个审判也不同于一般的审判,因为我们要从毁灭中挽救全世界。我们为了文明而开始战斗!”检察官铿锵有力地结束了发言。法庭驳回了辩方的动议,审判进入一般审理阶段。
法庭上唇枪舌剑
7月1日,法庭开始审理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罪行。坂垣征四郎虽知自己罪行累累,但还是抵赖说“九一八事变”是偶然发生的事件,并不是他们策动的;而伪“满洲国”的成立是出于东北人民的“民意”;“七七事变”以后,他曾主张撤军,实现和平等等。但在中国检察官举出的大量证据,如《奉天特务机关报》所载日本军方吹捧坂垣屠杀中国人“功绩卓
著”的材料,日本外务省秘密文件中所载坂垣策划成立伪“满洲国”等材料面前,坂垣窘态毕露,哑口无言。8月,伪“满洲国”皇帝溥仪连续出庭8天,详述坂垣筹划伪“满洲国”的罪行和证据,让世人更多地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
对南京大屠杀负有最高直接责任的是松井石根。为了证实日军的暴行,中国检察官助理裘劭恒特地与两名美国人赴南京实地取证,收集到大量证据,并找到了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尚德义、伍长德,目击者美籍医生罗伯特·威尔逊、约翰·梅奇牧师等证人。检察官向法庭提供的证人证词和其他证据材料堆起来有一尺多高。松井石根刚开始也是百般抵赖,但很快被检察官驳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在东京法庭上,其他有关各国的检察官也相继进行了立证陈述,历数了日本进行侵略战争的各个阶段上日本战犯的犯罪事实。
战犯的末日
1948年11月4日—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读了数十万字的判决书。12日下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人绞刑;判处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铃木贞一、贺屋兴宣、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等16人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有期徒刑7年。在被告依次被传唤来听取量刑宣判时,他们的表情各不相同。土肥原脸色死灰,脸部肌肉明显抽搐,双手颤抖厉害。松井石根头不停地抖动,两腿瘫软,不得不由两名宪兵用力抬着才离开法庭。东条最后一个出场,他穿着一身军服,两手背在身后,歪着脖子,一直仰视着天棚。七人的绞刑是1948年12月22日黎明执行的。他们的尸体在火焚成灰以后,用军舰撒到海里,任其随风飘去,使其无踪迹可寻。
在东京审判的同时,南京、上海、马尼拉等地也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受审战犯共5416人,其中937名战犯被处以死刑。
东京审判意义重大
东京审判揭露了日本法西斯的侵略罪行,惩罚了日本战犯,因而受到当时世界舆论的普遍欢迎。当然,由于在审判前后由美国操纵了执行和检察大权,使审判产生了一些缺陷和偏颇,如“731部队”从事细菌战的罪恶活动未被追究等等。但是,东京审判的重要之处主要不在于确定某些被告人有罪无罪,而是伸张正义、鞭挞战争犯罪和呼吁世界和平。
第一,东京审判以其严正判决最终在国际法的高度上确定了侵略战争是犯罪这一人类共识,还确定了计划和准备侵略战争也是犯罪,而领导侵略战争的人应负刑事责任。这一国际法准则的建立,沉重打击了好战分子的嚣张气焰。
第二,东京审判正式确定了违反人道罪,即将“战时或战前对非武装人民的屠杀、种族灭绝、奴役、放逐及其他不人道的行为等规定为犯罪。这就使战争犯罪所不能包括的一切反人道罪行,都不能逃脱正义的裁判。
第三,东京审判的各项记录和判决书等文件,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性,它本身就是日本法西斯所犯种种罪行的如山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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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开庭到1948年11月宣判终结,共历时近两年零七个月。其间共开庭818次,法庭纪录4.8万余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419人,出示文件证据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规模超过了纽伦堡审判,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也是二次大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日本法西斯的种种罪行在审判中一步步被揭露。
判决书以最大的篇幅叙述了日本侵华战争的历史,在国际法的高度上确定了日本侵华的种种罪行。[ -
东京审判的正义性不容否定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5 月31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社
1946年1月19日,经盟国授权,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颁布了《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在东京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正式起诉。5月3日,法庭召开第一次公开会议,开始审理东条英机等战犯的罪行。3日至4日,首席检察官宣读42页的起诉书,历数了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被告所犯的反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前后持续两年多,共开庭818次,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从1948年11月4日起宣读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到12日才读完。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终判处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木户幸一等16名甲级战犯无期徒刑,2名甲级战犯分别被判处20年和7年有期徒刑。另外3名甲级战犯,一名因患精神病中止审判,另外两名因在审判期间死亡免于追究。1948年12月23日凌晨,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被绞死在东京巢鸭监狱的死刑架上。
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题:东京审判的正义性不容否定
新华社记者张钊、李宣良
“否定东京审判不是单纯否定一次审判的结果,而是要否定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历史。”针对日本政要否定东京审判的言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研究部主任唐晓辉、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副教授宋志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强调指出,东京审判的正义性、合法性不容否定。
东京审判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反法西斯同盟国,对在日本政府策划、准备、发动和实施侵略战争中起过重要作用、担负主要责任的人物,进行的国际军事审判。
“国际社会采取法律手段对破坏人类文明的战犯进行审讯和制裁,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创举。”唐晓辉说,东京审判对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性质的认定和对战犯战争责任的追究与判决,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法准则,符合世界各国和人民的利益,符合人类对和平与正义的追求。
唐晓辉介绍,东京审判从法庭宪章的起草与公布、法庭的组成、对战犯的审判,直到认定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性质和对主要战争罪犯的惩治,都具有不可辩驳的法理依据。
东京审判在两年七个月的审理过程中,盟国并没有以战胜国的姿态对战争罪犯以主观、武断的判决,而是以国际法为根据,在大量的人证、物证的基础上,在给予战犯以充分的自我辩论的基础上而作出的法律判决。“这一点已经得到世界的公认。” 唐晓辉说。
东京审判不仅从法律的角度认定了日本发动的对中国、东南亚和美英等国战争的侵略性和非正义性,而且通过审判日本主要战犯,公开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者的战争暴行,尤其是侵华14年间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宋志勇介绍,在法庭上,战时日本曾严密封锁的“南京大屠杀”等骇人听闻的战争罪行被揭露,为审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也为历史研究提供了珍贵资料。
“从政治角度看,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一样,对于制止侵略战争、保护正义力量、倡导世界和平、促使用战争以外的方式解决争端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宋志勇说,东京审判向全世界宣告,策划、发动侵略战争是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参与战争犯罪的人,要对侵略战争负责。
专家们认为,东京审判是一场严肃、正义的审判,它惩罚了战争罪犯,维护了国际法的尊严,为人类和平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专家同时指出,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东京审判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审判虎头蛇尾,留下了许多政治后患。由于战后国际形势和美国远东政策的变化,东京审判只对28名甲级战犯进行了审理和判决,对已经逮捕的其他90名重要战争嫌疑犯陆续予以释放,致使这些在策划、发动侵略战争中担负主要或重要责任的战争嫌疑犯再次回到社会,继续在日本政治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发挥重要影响。二是没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从而造成日本一些政治势力和民众长期拒绝对战争进行深刻反省和忏悔,政治上长期右倾化。
宋志勇认为,日本政府和日本社会对东京审判的看法和态度,反映了日本的政治走向和历史观。从东京审判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日本国内虽然也有否定东京审判的言论,但并未形成气候。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日本政府要对战后政治进行“总决算”,否定东京审判的思潮逐渐抬头,并在社会上有了一定的市场。90年代以来,日本努力争当政治大国,认为东京审判的结果有损于日本“政治大国”的形象,开始变本加厉地攻击东京审判,使否定东京审判的思潮充斥到了政治、思想、学术、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
专家指出,日本国内这股否定东京审判、为侵略战争翻案的思潮,已经产生了恶劣影响,将对日本今后的政治走向、对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产生消极影响。“日本右翼势力企图否定东京审判的逆流不容忽视,应该引起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亚洲国家的重视。”唐晓辉说。 -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开庭到1948年11月宣判终结,共历时近两年零七个月。其间共开庭818次,法庭纪录4.8万余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419人,出示文件证据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规模超过了纽伦堡审判,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也是二次大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日本法西斯的种种罪行在审判中一步步被揭露。
东京审判的判决书宣布,确认日本有对中国进行侵略战争及对苏联、美国、英国与其他盟国进行类似战争之罪。认为“九一八”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日本是中日战争的侵略者。
判决书以最大的篇幅叙述了日本侵华战争的历史,在国际法的高度上确定了日本侵华的种种罪行。
判决书还指出,日本暴行的证据为数众多,不可能一一列举,法庭只能就确定大批屠杀并虐待战俘与和平居民的罪行及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其他战争犯罪的各种证据,作出一般的结论。1.对中国人民的屠杀:仅以“南京大屠杀”为例,被杀人数就达20万人以上,还不包括被日军焚烧的尸体、投入长江或用其他方法处置的人。日本法西斯奸淫烧杀,劫掠财物,无恶不作。2.对太平洋地区各国人民的屠杀:他们曾在马来亚的亚历山大医院、泰国的琼蓬角、荷属东印度的望涯群岛、苏门答腊的库达拉查、爪哇的加达尔巴士等100多个地方实施了大规模屠杀,其暴行骇人听闻。例如:日军将妇女强奸后,把汽油浇在她们头上点火焚烧。3.拷问和其他非人道待遇:日军在其铁蹄所及之处,对被拘禁的俘虏与和平居民实施了惨无人道的酷刑,包括烙刑、电刑、悬吊、坐钉板等。4.解剖活人和吃人肉:实施解剖活人暴行的不仅有日本军医,还有其他军人。如在菲律宾,日军抓住了一个年轻妇女,将她的乳房和子宫割去。1944年底,日本第十八军司令部曾发出命令,让部队吃盟军的尸体。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
德意日法西斯发动的战争给全人类带来深重灾难,为了惩处犯罪分子的滔天罪行,1943年10月,美国、英国、中国、荷兰、澳大利亚等国成立罪犯调查委员会,筹备战后审判。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在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规定:“我们盟国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犯,包括虐待俘虏的人在内,将处以法律的严厉制裁。”12月,在莫斯科举行的苏美英三国外长会议也决定,驻日盟军最高统帅必须贯彻《波茨坦公告》,严惩日本战犯。
1946年1月19日,驻日盟军统帅麦克阿瑟根据盟国最高委员会决定,正式颁布了关于在东京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特别宣言》,以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根据规定,该法庭有权审理及处罚那些犯有危害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罪和违反人道罪的远东战争罪犯。但事实上,东京审判的对象是甲级战犯(即主要的或首要的战争罪犯),次要战犯由各被侵略国分别设庭审理。1946年2月18日,麦克阿瑟正式任命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等法院院长韦勃爵士为首席法官,以及分别来自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菲律宾、加拿大、新西兰、印度10国的10名法官;同时任命了首席检察官和其他30名检察官。中国法官和检察官分别由梅汝趝和向哲浚出任。盟国开始是把70人定为甲级战犯,后认为案情过分庞大复杂,决定将这70人分两批或三批审理。东京审判的是第一批28名甲级战犯,因为其中3人或病死或发疯,所以实际只对25名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
对日本战犯的正义审判
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这天上午8时42分,一辆押送日本战犯的土黄色大型军用客车停在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大门前。8时50分,大客车的门开启。第一个走下车的人穿着一身战时日本“国服”———“国民服”,他是南次郎。第二人是眼眶深陷的广田弘毅。日本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第四个走下车来。东条英机走在队伍中间,他戴着黑框眼镜,脸上露出令人捉摸不透的笑容。眼睛眨个不停的前大藏大臣贺屋兴宣走在最后。他们走得很慢,相互间保持1米左右的距离。当贺屋兴宣走进法庭大门后,厚厚的玻璃门随即关闭。
上午11时17分,法庭执行官宣布开庭,庭内全体人员起立。在一片肃静中,11名法官身着黑色法衣威严地走入法庭,登上审判席。
尽管25名战犯罪恶滔天,但他们并不甘心认罪。开庭不久,辩护团便以审判权问题发难,有的辩护律师以“战争中杀人不应构成杀人罪”为由,为被告开脱。对此,检察官指出:这批战犯所指挥的军队,对世界各国的无数生灵造成了长期而深重的迫害,世界的和谐在这批战犯手中破灭。对如此天理不容的战犯,绝对不能够放纵。“审判的目的是在主持正义,而这个审判也不同于一般的审判,因为我们要从毁灭中挽救全世界。我们为了文明而开始战斗!”检察官铿锵有力地结束了发言。法庭驳回了辩方的动议,审判进入一般审理阶段。
法庭上唇枪舌剑
7月1日,法庭开始审理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罪行。坂垣征四郎虽知自己罪行累累,但还是抵赖说“九一八事变”是偶然发生的事件,并不是他们策动的;而伪“满洲国”的成立是出于东北人民的“民意”;“七七事变”以后,他曾主张撤军,实现和平等等。但在中国检察官举出的大量证据,如《奉天特务机关报》所载日本军方吹捧坂垣屠杀中国人“功绩卓
著”的材料,日本外务省秘密文件中所载坂垣策划成立伪“满洲国”等材料面前,坂垣窘态毕露,哑口无言。8月,伪“满洲国”皇帝溥仪连续出庭8天,详述坂垣筹划伪“满洲国”的罪行和证据,让世人更多地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
对南京大屠杀负有最高直接责任的是松井石根。为了证实日军的暴行,中国检察官助理裘劭恒特地与两名美国人赴南京实地取证,收集到大量证据,并找到了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尚德义、伍长德,目击者美籍医生罗伯特·威尔逊、约翰·梅奇牧师等证人。检察官向法庭提供的证人证词和其他证据材料堆起来有一尺多高。松井石根刚开始也是百般抵赖,但很快被检察官驳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在东京法庭上,其他有关各国的检察官也相继进行了立证陈述,历数了日本进行侵略战争的各个阶段上日本战犯的犯罪事实。
战犯的末日
1948年11月4日—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读了数十万字的判决书。12日下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人绞刑;判处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铃木贞一、贺屋兴宣、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等16人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有期徒刑7年。在被告依次被传唤来听取量刑宣判时,他们的表情各不相同。土肥原脸色死灰,脸部肌肉明显抽搐,双手颤抖厉害。松井石根头不停地抖动,两腿瘫软,不得不由两名宪兵用力抬着才离开法庭。东条最后一个出场,他穿着一身军服,两手背在身后,歪着脖子,一直仰视着天棚。七人的绞刑是1948年12月22日黎明执行的。他们的尸体在火焚成灰以后,用军舰撒到海里,任其随风飘去,使其无踪迹可寻。
在东京审判的同时,南京、上海、马尼拉等地也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受审战犯共5416人,其中937名战犯被处以死刑。
东京审判意义重大
东京审判揭露了日本法西斯的侵略罪行,惩罚了日本战犯,因而受到当时世界舆论的普遍欢迎。当然,由于在审判前后由美国操纵了执行和检察大权,使审判产生了一些缺陷和偏颇,如“731部队”从事细菌战的罪恶活动未被追究等等。但是,东京审判的重要之处主要不在于确定某些被告人有罪无罪,而是伸张正义、鞭挞战争犯罪和呼吁世界和平。
第一,东京审判以其严正判决最终在国际法的高度上确定了侵略战争是犯罪这一人类共识,还确定了计划和准备侵略战争也是犯罪,而领导侵略战争的人应负刑事责任。这一国际法准则的建立,沉重打击了好战分子的嚣张气焰。
第二,东京审判正式确定了违反人道罪,即将“战时或战前对非武装人民的屠杀、种族灭绝、奴役、放逐及其他不人道的行为等规定为犯罪。这就使战争犯罪所不能包括的一切反人道罪行,都不能逃脱正义的裁判。
第三,东京审判的各项记录和判决书等文件,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性,它本身就是日本法西斯所犯种种罪行的如山铁证
雨季中的晴天


一生冷傲









